目前,加查县2008年度冬虫夏草采挖管理工作有序开展,采挖冬虫夏草的农牧民群众已于4月15日统一进入到虫草采挖点,在指定的区域采集虫草,各虫草采挖管理工作专班也已在各自的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今年,是我县禁止非加查县户口人员上山采挖虫草和禁止加查县干部职工办理虫草采挖证的第一年,任务重,责任大,为确保今年我县虫草菜挖管理工作能顺利进行,我们针对过去虫草采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早研究部署,超前谋划安排。从采取的各项工作措施和所取得的效果来看,今年我县虫草菜挖关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在特点。
一、准确理解主席令精神,虫草管理制度突出“细”。过去,一到虫草采挖季节,我县的外来人员猛增,仅2007年虫草采挖期间,采挖虫草的外来人员就曾达到3万余人,远远超过本县人口总数,这不仅对我县的社会治安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同时,给草场植被和生态环境也带来了难以想象的破坏,本县的农牧民群众对此意见也很大。针对这一突出问题,我们及时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全面领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第70号主席令的精神实质。2007年底,加查县委、县政府相继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学习研究《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70号主席令),安排部署2008年虫草采挖管理工作,明确提出了虫草采挖管理工作必须抓好规划管理、资源保护管理、虫草采集管理、虫草收购管理和监督管理五个工作环节。二是加强政府法制建设,为虫草采挖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法制化道路奠定基础。去年底,加查县组织多个工作专班先后多次深入我县5乡2镇88个行政村开展调研工作,认真听取了农牧民群众对全县冬虫夏草采挖管理意见建议。此外,还多次派专人到自治区人民政府、人大法制办、农牧厅政策法规处,地区行署法制科、司法局等单位咨询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结合加查实际制定出台了《加查县冬虫夏草采集管理细则》和《加查县2008年度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方案》,为加查县虫草采集管理工作的合法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根据规定,从今年起,将禁止非加查户口的外来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办理虫草采挖证。
二、把握虫草管理关键环节,虫草管理执法突出“严”。一是狠抓宣传教育,依法办理虫草采挖证。针对以往我县虫草采挖期间农牧民群众不愿办理虫草采挖证,认为虫草是山上长的,祖祖辈辈都是一到这个时候就上山挖虫草也没办过什么证,主观意识转变不过来这一实际问题,自2008年1月19日开始,由县级领导干部带领七个工作组分别深入我县5乡2镇广泛深入地宣传虫草采集管理政策和生态保护及相关法律法规,耐心细致的向农牧民群众讲解办理虫草采挖证的目的、作用以及为什么要收缴草场植被恢复费、草场植被恢复费的用途等,发放了藏汉两种文字的《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暂行办法》、《加查县冬虫夏草采集管理细则》,使宣传覆盖面达到90%以上,做到了家喻户晓。同时,充分利用流动宣传车、张贴标语、制作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不间断的宣传教育,先后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0余份,利用流动宣传车在县城内巡回宣传20余次,极大的提高了农牧民群众办理虫草采挖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合理划分采集区域,规范采集秩序。今年,我们在认真总结以往虫草采挖管理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全县的虫草资源进行了合理的规划和统一配置,划分了32个虫草采挖区域和16个上山群众生活区,各乡(镇)农牧民群众在指定的区域内采集虫草和休息。同时,根据农牧民采集习惯,合理引导农牧民群众有序采集。三是规范虫草交易秩序,保护农牧民利益。县已出资1万余元在加查县消防大队大院内搭建了一个虫草零时交易场所,制定了虫草交易管理办法,为了引导农牧民群众进场交易,清山工作组加强了对虫草采挖农牧民群众的引导,并实行农牧民进场交易免收费用,免费提供摊位的办法进一步规范虫草交易市场秩序,同时,积极组织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对路边交易行为进行清理整顿,从严治理乱买乱卖行为,保护农牧民利益,结束了我县路边交易虫草的历史。四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根据《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在明确了县农牧部门在虫草采挖管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办理了5个虫草采挖执法证和2个执法监督证,为及时查处虫草采挖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创造了条件。虫草采挖清山管理工作组24小时不间断的在海拔4500米以上的山上巡逻,对违反规定肆意挖掘虫草、故意或严重破坏草场植被的违法行为,清山工作组及时制止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对未办理虫草采挖证的当地群众,要求其立即补办;对于不是本县的外来采挖人员,工作人员在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后由清山工作组派专人护送下山。截止目前,加查县各清山工作组共劝反外来采挖虫草人员360余人,制止非法挖掘未长成虫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1起。
一、准确理解主席令精神,虫草管理制度突出“细”。过去,一到虫草采挖季节,我县的外来人员猛增,仅2007年虫草采挖期间,采挖虫草的外来人员就曾达到3万余人,远远超过本县人口总数,这不仅对我县的社会治安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同时,给草场植被和生态环境也带来了难以想象的破坏,本县的农牧民群众对此意见也很大。针对这一突出问题,我们及时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全面领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第70号主席令的精神实质。2007年底,加查县委、县政府相继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学习研究《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70号主席令),安排部署2008年虫草采挖管理工作,明确提出了虫草采挖管理工作必须抓好规划管理、资源保护管理、虫草采集管理、虫草收购管理和监督管理五个工作环节。二是加强政府法制建设,为虫草采挖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法制化道路奠定基础。去年底,加查县组织多个工作专班先后多次深入我县5乡2镇88个行政村开展调研工作,认真听取了农牧民群众对全县冬虫夏草采挖管理意见建议。此外,还多次派专人到自治区人民政府、人大法制办、农牧厅政策法规处,地区行署法制科、司法局等单位咨询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结合加查实际制定出台了《加查县冬虫夏草采集管理细则》和《加查县2008年度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工作方案》,为加查县虫草采集管理工作的合法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根据规定,从今年起,将禁止非加查户口的外来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办理虫草采挖证。
二、把握虫草管理关键环节,虫草管理执法突出“严”。一是狠抓宣传教育,依法办理虫草采挖证。针对以往我县虫草采挖期间农牧民群众不愿办理虫草采挖证,认为虫草是山上长的,祖祖辈辈都是一到这个时候就上山挖虫草也没办过什么证,主观意识转变不过来这一实际问题,自2008年1月19日开始,由县级领导干部带领七个工作组分别深入我县5乡2镇广泛深入地宣传虫草采集管理政策和生态保护及相关法律法规,耐心细致的向农牧民群众讲解办理虫草采挖证的目的、作用以及为什么要收缴草场植被恢复费、草场植被恢复费的用途等,发放了藏汉两种文字的《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暂行办法》、《加查县冬虫夏草采集管理细则》,使宣传覆盖面达到90%以上,做到了家喻户晓。同时,充分利用流动宣传车、张贴标语、制作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不间断的宣传教育,先后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0余份,利用流动宣传车在县城内巡回宣传20余次,极大的提高了农牧民群众办理虫草采挖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合理划分采集区域,规范采集秩序。今年,我们在认真总结以往虫草采挖管理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全县的虫草资源进行了合理的规划和统一配置,划分了32个虫草采挖区域和16个上山群众生活区,各乡(镇)农牧民群众在指定的区域内采集虫草和休息。同时,根据农牧民采集习惯,合理引导农牧民群众有序采集。三是规范虫草交易秩序,保护农牧民利益。县已出资1万余元在加查县消防大队大院内搭建了一个虫草零时交易场所,制定了虫草交易管理办法,为了引导农牧民群众进场交易,清山工作组加强了对虫草采挖农牧民群众的引导,并实行农牧民进场交易免收费用,免费提供摊位的办法进一步规范虫草交易市场秩序,同时,积极组织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对路边交易行为进行清理整顿,从严治理乱买乱卖行为,保护农牧民利益,结束了我县路边交易虫草的历史。四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根据《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在明确了县农牧部门在虫草采挖管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办理了5个虫草采挖执法证和2个执法监督证,为及时查处虫草采挖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创造了条件。虫草采挖清山管理工作组24小时不间断的在海拔4500米以上的山上巡逻,对违反规定肆意挖掘虫草、故意或严重破坏草场植被的违法行为,清山工作组及时制止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对未办理虫草采挖证的当地群众,要求其立即补办;对于不是本县的外来采挖人员,工作人员在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后由清山工作组派专人护送下山。截止目前,加查县各清山工作组共劝反外来采挖虫草人员360余人,制止非法挖掘未长成虫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1起。
三、健全虫草管理机制,虫草管理机制突出“合”。一是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2008年虫草采集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了政策咨询与宣传、资格审查与发证、道路检查、联合执法、清山工作、矛盾调处、邻县协调七个工作专班,分头同步落实今年虫草采挖管理的各项前期工作,并在政府办公楼门口设置了加查县虫草采挖管理联合执法意见箱。二是加大外宣力度。在加强对本县农牧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通过各种媒体扩大宣传面。为了使区内外群众及时了解加查县关于虫草采挖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我们在《西藏日报》、《山南报》等新闻媒体发布了藏汉两种文字的《加查县关于禁止外省(区)、外县人员到加查县境内采集冬虫夏草的公告》,并在山南农经网、农牧信息网、好易通短信平台上发布了加查县关于禁止外来人员到我县采集虫草的相关内容。还制作了5块宣传牌,分别悬挂在地区客运站、县城十字路口等醒目位置。三是加强协调与检查。为进一步加强与接壤兄弟县的沟通协调,确保我县虫草采挖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我们专门组派了由政府县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分赴朗县、工布江达县、墨竹工卡县、桑日县等邻县开展沟通协调工作,形成了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另外,结合当前维稳工作的需要,由县相关职能部门与乡(镇)一起组织力量在部分交通要道以及与邻县交界的关口设卡布点,仔细清查外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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